schedule发表于 2013-11-10 21:25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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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1 楼主
绝客网以下新站规发布,以前老站规全部作废:
【论坛发帖规定】
1:禁止发布违反我国法律规定相关帖
2:禁止发布“黄、赌、毒”有关帖,禁止发布不文明语言帖
3:禁止发布宣传外站个人网站帖(企业官方网站除外,本站认同个人商户网站除外)
4:绝客网禁止刷帖(帖同一内容超过5帖即视为刷帖)
5:发帖要发对版块,比如灌水帖发布在休闲灌水论坛
6:开放自由交易论坛
现在允许任何方式交易,如现金Q币等,也可以发布任何交易帖子,如:允许互相卖Q,开钻,游戏刷分等交易等等,但是不允许个人建的卡盟、淘宝等网站在本论坛宣传其网站,发现一律删除,注意:本站虽然开放自由交易公众平台,但对于你们交易出现任何问题绝客网不负任何责任!不做任何解释!!
7:绝客网允许会员在福利活动论坛发布各官方各类软件的推广帖子,但切记同一推广软件帖子只能发布一次,如果频繁发同类推广帖视为刷帖,按站规处理!
【删/结/锁帖规定及处理】
1:七类帖子可以删除,包括站内刷帖帖、已结帖、违反我国法律规定帖、“黄、赌、毒”有关帖、不文明语言帖、宣传外站帖一律删除,绝客网自由交易交易出现任何问题在绝客网闹事帖也必须删除
2:求助问题解决者可以结帖,无法确定性质帖可以锁帖并联系总编或者站长处理
处理方式:
1:删除帖头一次警告,再犯全区加黑2到7天(禁止永久拉黑),严重者封号处理!
2:本站虽然不管自由交易帖,但出现欺骗性质的可以在站内版务论坛投诉但是必须提供相关证据,如截图,本站查证属实封号处理,如没有证据在本站无理取闹者同样封号处理
【本站管理规定】
1:申请本站管理必须发贴(灌水帖除外)超过20帖,回帖超过100条,在线积时超过24小时并且无不良记录者才可以申请
2:申请职务一律在站内版务论坛发帖申请,本站申请职务成功者一律实习7到15天,实习期间只给权限,合格证再发勋章及身份
3:本站总编以上职务(包含总编)可以给予会员版主以下职务(版主在内),实习合格者可以联系站长职务者发放勋章及身份
4:本站所有管理包括站长在内,必须3天内发一贴,每月不能少于10帖(灌水帖都可以,请假者除外,但必须发帖说明),这样才能证明你们的存在,如不能做到请自行辞职
5:处理站内帖子包括:好帖实用帖可以加精和推荐给总编站长职务者致首页专题栏目,重要公告和技术帖可以置顶,转移发帖发错版的帖,解决求助帖,处理问题帖,违规帖处理方法可以以上面规定为准
6:禁止本站管理乱用职权,把ID借与他人使用,禁止管理意气用事、辱骂会员,不文明发帖回帖,发现一律撤职,永不录用!
以上就是绝客网论坛发帖及处理违规帖,本站管理规定等新站规,本帖于2014.12.5日修正,修正即生效,老站规一律作废!
【论坛发帖规定】
1:禁止发布违反我国法律规定相关帖
2:禁止发布“黄、赌、毒”有关帖,禁止发布不文明语言帖
3:禁止发布宣传外站个人网站帖(企业官方网站除外,本站认同个人商户网站除外)
4:绝客网禁止刷帖(帖同一内容超过5帖即视为刷帖)
5:发帖要发对版块,比如灌水帖发布在休闲灌水论坛
6:开放自由交易论坛
现在允许任何方式交易,如现金Q币等,也可以发布任何交易帖子,如:允许互相卖Q,开钻,游戏刷分等交易等等,但是不允许个人建的卡盟、淘宝等网站在本论坛宣传其网站,发现一律删除,注意:本站虽然开放自由交易公众平台,但对于你们交易出现任何问题绝客网不负任何责任!不做任何解释!!
7:绝客网允许会员在福利活动论坛发布各官方各类软件的推广帖子,但切记同一推广软件帖子只能发布一次,如果频繁发同类推广帖视为刷帖,按站规处理!
【删/结/锁帖规定及处理】
1:七类帖子可以删除,包括站内刷帖帖、已结帖、违反我国法律规定帖、“黄、赌、毒”有关帖、不文明语言帖、宣传外站帖一律删除,绝客网自由交易交易出现任何问题在绝客网闹事帖也必须删除
2:求助问题解决者可以结帖,无法确定性质帖可以锁帖并联系总编或者站长处理
处理方式:
1:删除帖头一次警告,再犯全区加黑2到7天(禁止永久拉黑),严重者封号处理!
2:本站虽然不管自由交易帖,但出现欺骗性质的可以在站内版务论坛投诉但是必须提供相关证据,如截图,本站查证属实封号处理,如没有证据在本站无理取闹者同样封号处理
【本站管理规定】
1:申请本站管理必须发贴(灌水帖除外)超过20帖,回帖超过100条,在线积时超过24小时并且无不良记录者才可以申请
2:申请职务一律在站内版务论坛发帖申请,本站申请职务成功者一律实习7到15天,实习期间只给权限,合格证再发勋章及身份
3:本站总编以上职务(包含总编)可以给予会员版主以下职务(版主在内),实习合格者可以联系站长职务者发放勋章及身份
4:本站所有管理包括站长在内,必须3天内发一贴,每月不能少于10帖(灌水帖都可以,请假者除外,但必须发帖说明),这样才能证明你们的存在,如不能做到请自行辞职
5:处理站内帖子包括:好帖实用帖可以加精和推荐给总编站长职务者致首页专题栏目,重要公告和技术帖可以置顶,转移发帖发错版的帖,解决求助帖,处理问题帖,违规帖处理方法可以以上面规定为准
6:禁止本站管理乱用职权,把ID借与他人使用,禁止管理意气用事、辱骂会员,不文明发帖回帖,发现一律撤职,永不录用!
以上就是绝客网论坛发帖及处理违规帖,本站管理规定等新站规,本帖于2014.12.5日修正,修正即生效,老站规一律作废!
全部回复 (128)
2014-08-27 23:34:00
#82
恩
2014-08-31 16:32:00
#83
支持
2014-09-04 02:25:00
#84
我回来了,祝绝客网越办越好。
2014-11-01 21:27:00
#85
ggfff
2014-11-16 08:53:00
#86
无聊an
2014-11-22 00:32:00
#87
绝客。必火
2014-11-24 20:41:00
#88
噢噢噢
2014-12-03 10:07:00
#89
回房间
2014-12-05 14:47:00
#90
哦哦哦
2014-12-05 22:23:00
#91
呵呵
2014-12-05 23:16:00
#92
默默支持。。
2014-12-06 14:03:00
#93
支持一个
2014-12-06 16:11:00
#94
点个赞
2014-12-16 19:02:00
#95
⠔顶顶……⠷
2014-12-18 00:03:00
#96
要看
2014-12-18 08:27:00
#97
支持绝客
2014-12-23 08:21:00
#98
Go
2014-12-26 19:56:00
#99
回来了
2014-12-31 05:53:00
#100
都快一年没来过了。
2014-12-31 09:08:00
#101
支持一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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