站务公告
绝客版主活跃度违规查处规定(草案)
schedule发表于 2013-05-11 07:57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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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1 楼主
因为前段时间本站数据丢失,
所以导致现在动态已经失效。
所以,我计划发布两条查处不活跃管理准则。
第一、三天之内未回复一次帖子的管理。
轻则警告,重则下掉。
第二、五天之内未发帖一次的管理。
第一次警告,第二次撤职。
希望大家踊跃发表意见,更希望几位高管发表自己的意见以便本人修改。
//修改成功后将正式公布实施。
所以导致现在动态已经失效。
所以,我计划发布两条查处不活跃管理准则。
第一、三天之内未回复一次帖子的管理。
轻则警告,重则下掉。
第二、五天之内未发帖一次的管理。
第一次警告,第二次撤职。
希望大家踊跃发表意见,更希望几位高管发表自己的意见以便本人修改。
//修改成功后将正式公布实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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